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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绿色建筑相关规定介绍-凯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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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自2013年6月1日始,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十二五”期间,各区县至少创建10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和1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居住区,其中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达到40%以上。

2.  新建民用建筑以及工业用地中的宿舍和办公等类似建筑,应基本达到一星级。

3.  对二、三星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4.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推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执行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按产业化方式建设和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

      5.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凡在2013年6月1日后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需完成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北京深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整理编著  (绿色建筑设计咨询 leed认证 绿建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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