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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出台多项“新政”-凯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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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我市出台多项新政策,便于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缴存、提取、贷款。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系统升级,职工今年上半年就能享受到这些政策。

新开户月缴存总额限高1706元

目前武汉职工缴存公积金额度差距比较大,低的每月不到百元,高的却达数千元,有的单位甚至变相将公积金当作“福利”超标缴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限高政策:从今年3月8日起,新开户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1706元。

“新政”对于公积金缴存额度采取“保低限高”政策,职工月总缴存额保底额是112元,最高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武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测算,最高额为1706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缴存基数已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存,但每年不得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没有达到1706元的,可以调整。

武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是变动的,因此公积金最高缴存也是动态的,公积金部门每年都会发布一次。

  公积金还商贷每3年可提一次

一边是缴公积金放在账户里提不出来,另一边还在还商业贷款,这种情况有望得到转变。公积金推出“新政”,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夫妻双方就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公积金,二次购房不享受此政策。

以往公积金只能在购房后提取一次。“新政”规定,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凭首付款收据及开发商账号即可办理提取转账,直接冲抵房款。首次转账满3年后,在办了“两证”前提下,每3年就能提取1次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规定出台前已付清全款的,只允许3年内提取1次。另外,无房且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20%的或住廉租房的,也能提取公积金抵房租。

据悉,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首次申请可放宽至不超过所购房屋80%,非首次不超过70%。

公积金“新政”对困难职工进行了特别“关照”。职工如果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少缴、停缴,但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必须得按月足额缴存。这样,困难职工在减少生活负担同时,依然可享受到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认定,按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即中心城区每人每月300元,远城区每人每月240元;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按湖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400元。

  六种情况禁贷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个人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据悉,申请50万元以上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和配偶必须无任何逾期记录。申请在5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和配偶有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即不予贷款:因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行为被起诉或属银行“禁入”类客户;逾期贷款部分尚未偿还;信用卡透支逾期未还;贷款的最高逾期期数达到6期及以上;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还款状态记录显示,贷款连续逾期达到3期以上或累计逾期次数超过8次;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月还款状态记录显示,连续逾期在3期以上。

  二手房可办“商转公”

“新政”首次明确购买二手房办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新房和二手房,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并且办理了两证。如果是组合贷款,其商贷部分目前不能“商转公”。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贷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原商贷借款人离异,经过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商转公”。(据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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